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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推荐 与市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发布时间:2025-03-12 浏览次数:249

校内各部门:

为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工作部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总结和展示近年来学校在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深化职业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发挥教学成果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推荐与市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校内各部门、教师,均可以申报校级优秀教学成果。

教育教学成果,是指体现正确价值导向,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校关键办学能力,打造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品牌,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三)在探索教学研究,促进广大教师和教育科研人员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科学依据和政策建议方面的成果。

二、等级和名额

2025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设置特等、一等、二等3个等级,其中特等2项,一等6项,二等12项。

三、推荐条件和标准

(一)在上海市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取得特别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参加校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推荐。

(二)达到学校领先水平,在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参加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推荐。

(三)达到校级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参加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推荐。

根据校级优秀教学成果遴选情况,择优开展市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

四、申报要求

(一)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各申报部门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过硬。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当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成果主要完成部门是指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部门,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部门。两个及以上部门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参加部门或个人联合申请。

(四)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2025年优秀教学成果实践检验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其中,特等、一等应当经过不少于3年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二等应当经过不少于1年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五)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没有重大突破或进展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六)成果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每个部门推荐不超过3项。

五、申报程序

申报部门组织推荐校级优秀教学成果申报项目。部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原则上不得超额申报。其中由现任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项。申报部门应将拟推荐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名单(含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等信息)在部门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3日。

六、推荐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立德树人的实践路径,创新立德树人落实工作机制,将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重点关注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过程中形成的成果。

(二)展示综合改革优秀成果。充分展示“十四五”期间学校做好各项改革试点任务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成果。

(三)发挥示范引领导向作用。坚持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有利于鼓励青年教师和优秀教师终身从教。

(四)助力获得市级教学成果奖。各部门要错位竞争,对标市级教学成果奖标准,统筹布局和质量冲击市级教学成果奖。

七、激励方式

对校优秀教学成果获得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激励。优秀教学成果获得情况,计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八、报送安排

各部门按照申报推荐要求(具体见附件1、附件2)报送相关申报推荐材料。

1.电子材料

汇总表、推荐书、教学成果报告、佐证材料于4月17日17点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ppcjw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

汇总表一式1份,推荐书、教学成果报告一式5份,佐证材料一式1份,纸质材料需盖章。

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且出版时间距离申报截止时须满一年半。

纸质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于4月18日15点前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5127699或35052265

 

附件:附件1-校级优秀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2-校级优秀教学成果推荐书.docx

 

 

 

 

 

教务处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