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做好202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请各系部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制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关于深入推进上海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教卫党〔2020〕186号)、《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国家高职“双高计划”建设、上海高职“双高”建设的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对标国内外标杆专业,坚持校内校外相结合,国内国外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优化专业布局。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各系部在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应汲取各方有益经验,通过广泛、深入的人才培养需求及人才培养质量状况调研,充分听取广大一线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的建议及意见,准确把握行业、专业技术和教育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植根学校悠久的历史底蕴和鲜明的行业特色,借鉴欧美应用技术型大学的人才培养经验,依托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高水平技术技能大赛、职教集团或有关联盟、协同创新平台等优势资源,在优化设计课程体系的基础上,形成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注重学生知识、技能、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202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具体要求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合作能力、国际交往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各专业应进一步发挥好学历证书作用,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积极发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促进院校人才培养、实施职业技能水平评价等方面的优势,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
各专业应以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践这“五金”为抓手,推动专业教学改革深入发展。积极引入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有步骤地以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为核心,将虚拟现实、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智能制造等相关高新技术贯彻应用到专业课程教学之中。建设一批校、市、国家级“具有高阶性、应用性、创新性”的“金课”。打造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构建科学合理、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积极落实课程思政、快乐教学、人工智能、劳动育人、双创与教科联动等教学改革措施。大力开展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与创新,进一步拓展校企合作深度与广度,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由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制定原则、框架、内容、学制学分等要求参照《关于制定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202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以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时,各系部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经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认真讨论、研究,各系部主任要严格把关,从严要求。
制定中应注意的问题和重点完善的环节如下:
1.进一步明确毕业生职业面向和职业能力要求
毕业生从事工作岗位分为核心工作岗位和相关工作岗位。各专业应在调研行业、企业发展趋势及技能型人才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基础上,明确各自专业的核心工作岗位和相关工作岗位,并进一步分析和确定职业岗位能力与职业素质的要求。每个专业核心工作岗位的设置数为1~2个,相关工作岗位的设置数为3~4个。各专业的核心工作岗位不应有重叠现象。
2.促进书证融通
各系部应积极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的实施,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探索将相关专业课程考试与职业技能等级考核统筹安排,同步考试(评价),获得相应学分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思政教学体系
积极构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大格局,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的有机统一。根据不同专业的特色和优势,深入研究人才培养目标,提炼专业知识体系中所蕴含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积极运用学校“三寓三式”教学范式,发挥专业课程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推动专业课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紧密结合、同向同行。
4.课程设置要求
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学时,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当不少于10%。公共基础课程一般不在第4学期以后开设。每学期要求学生修读课程(不含C类课程)不超过25学分。各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应作为考试课程。每学期考试课程定为4门,并在方案中予以明确。
5.公共基础课程设置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开设“思想道德与法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形势与政策”“国家安全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创新创业理论”“军事理论”“劳动教育”等公共必修课程。
6.公共平台课模块及全校选修课设置
明确公共平台课为限定选修课。各系部应在本部门各专业特点的基础上,选择能体现学校特色,同时能够拓展学生视野的课程。公共平台课(限定选修)模块设置为6学分。同时开设全校公共选修课模块,设置为4学分。
7.规范专业课程设置
专业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一般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6~8门专业核心课程,并开设相应数量的专业选修课程。
合理设置专业群平台课程,对内容雷同或相近的课程要进行适当整合及兼并。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强调设置课程和课程学时数的科学性,杜绝“重复设课”“因人设课”等不合理现象。
8.优化课程体系
明确课程目标,优化课程内容,规范教学过程,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推动AI+专业应用场景的课堂教学革命。
9.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各专业要在202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加强专业与实习基地、实验实训室的沟通协作,同时可借助行业所举办的各类展览会开展现场实践教学,进一步加强专业实践教学。积极推行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附有本专业现有实习基地单位、顶岗实习岗位、可接纳容量等资料。短学期一、短学期二的集中实习必须结合本专业职业技能要求开展实施。
10.强化劳动教育
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其中应包含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服务社会功能,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和劳动实践基地,结合专业积极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使学生增强诚实劳动意识,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11.推动美育教育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教学,加强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深化体育、美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12.各类行业、企业专家开设讲座课程安排
在“技术与应用”模块中,各系部至少开设1学分的行业、企业专家讲座课程,开设时间为第2学期及以后。讲座课程应为系列讲座形式,主题应反映专业新技术及发展趋势。
13.根据不同生源设置相应教学模块
针对高职高专教育学生来源多样化的趋势,根据不同生源(普高、中高职贯通、自主招生、高职扩招等)和中外合作办学班、校企合作“订单班”,分别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或在同一培养方案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不同生源的实际需要,设定相应的教学模块。涉及中高职贯通专业应附带该专业中高职贯通的培养方案。
14.专业学分要求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设置为139学分,总学时不得少于2500。
15.充分开展科学论证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须经各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及行业专家论证,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校企合作理事会、职教集团、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参与指导、评审,并填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以及《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评审意见表》,经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
三、时间安排
2025年3月5日~4月30日,由各系部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并报送交教务处审核;4月底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专家组,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议,并报主管校长审核;5月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并报送党委会批准;7月编印成册。
人才培养方案是打造知识、技能、能力、道德、素质的设计蓝图,是一部内容丰富的人才培养百科全书,是一部关于人才培养教学管理的“宪法”。各系部应以教学指导委员会为依托,切实履行领导班子在培养方案制定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并负责组织各专业负责人高质量地按时完成202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同时,各系部应开展前瞻性思考,为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彰显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培养特色,加快推进本科院校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3月7日